熱門項目
CANFER 認證
CANFER Certification
2021年7月7日,加拿大政府公報正式發布了《復合木制品甲醛釋放量法規》最終版-SOR/2021-148,該法規將于2023 年 1 月 7 日生效。
自2023年1月7日起,出口到加拿大的復合木制品應滿足如下要求:
甲醛釋放量低于適用的限值
認證
提交了自我申明
1.加拿大復合木制品甲醛釋放量限值
加拿大法規對復合木制品甲醛釋放量限值要求與美國EPA TSCA法規的限值要求基本一致。
2.加拿大法規甲醛釋放量測試要求
加拿大法規中對復合木制品和層壓制品的甲醛釋放量有兩種測試要求:
1).初步測試(認證測試)
一年4次
根據ASTM E1333(或ASTM D6007)
2).QC測試
根據產量來決定測試頻率
可能會使用不同的測試方法
必須與ASTM E1333(或ASTM D6007)建立關聯性
使用無醛膠或酚醛膠進行貼面的層壓制品不在以上測試要求之列。
3.加拿大法規復合木制品認證要求
1).需要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的板材和層壓制品:
貼面板材必須進行認證
使用無醛膠或酚醛膠進行貼面的層壓制品,只有芯板需要認證
2).加拿大認可的認證
EPA TSCA Title VI 認證
CANFER 認證 (滿足加拿大的基礎上)
3).需由第三方認證機構對制造商進行持續驗證,以維持認證有效性
4.加拿大CANFER 認證
1).第三方認證機構驗證
初步測試和QC測試結果證明甲醛釋放量未超標
2).如適用:
NAF/ULEF 減少測試頻率的資質
ASTM D6007、 ASTM E1333
QC測試方法與ASTM D6007等效或者ASTM E1333 建立相關性
5.加拿大復合木制品認證聲明 (DoC)
板材制造商根據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做出的申明
申明內容
第三方認證機構的名稱(或由美國EPA授權的TPC編號)
第三方認證機構聯系信息
認證的產品類型
證書頒發日期
6.加拿大復合木制品標簽要求
1).板材
制造商
批次號
符合聲明
第三方認證機構的名字 (或 TSCA VI#)
2).層壓制品
制造商,進口商或賣方
生產日期
符合聲明
符合聲明可為以下幾項之一(三選一):
CANFER compliant / conforme au CANFER(必須是雙語)
TSCA Title VI compliant / conforme au titre VI de la TSCA
TSCA Title VI certified / certifié conformément au titre VI de la TSCA
使用NAF或ULEF膠可選另外的標簽,但需滿足EPA NAF/ULEF相關要求
制造商/進口商需確保標簽粘貼于CWP上
從制造商/進口商處購買CWP的銷售商不需要粘貼標簽,只要他們保存相關記錄。
7.加拿大法規對報告的要求
不需要向加拿大政府提交年度報告
一次性自我申明報告包含:
制造商, 進口商和銷售商
聯系信息和說明(比如制造,進口和/或售出;板材,貼面產品和/或構件)
60天以內生效或當開始進行制造,進口和/或售出行為時
當信息改變需要隨之更新
如有不合規產品售出后,需要告知消費者和政府
8.加拿大法規對記錄保存的要求
記錄中相關的信息和文件必須保留5年
ICTT是獲美國EPA&CARB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其實驗室亦具備ISO/IEC 17025資質,滿足加拿大《復合木制品甲醛釋放量法規》對實驗室和認證機構的要求,可為制造商提供符合加拿大法規的測試,驗證,認證服務。